
對流動人員中的預備黨員,黨組織更應重視做好教育、考察工作。預備黨員外出時間超過三個月應將黨的臨時組織關系、超過六個月應將黨的正式組織關系,轉到其所在單位(居住地) 黨組織,參加黨的組織生活,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考察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,黨組織要根據具體情況,釆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強同他們的聯系,要求他們定期向黨組織匯報思想、工作等方面的情況,及時向他們傳達黨組織的決定和黨的有關文件精神,從實際情況出發,提出學習要求并進行檢查。對預備期滿的預備黨員,其黨的正式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應根據本人的申請,按期討論其轉正問題,預備黨員本人要參加討論其轉正問 題的支部大會。